閩南網11月30日訊 除了物業費,業主在收房時還會涉及繳納煤氣安裝費、電視安裝費、契稅、按揭費等費用。對于具體的繳交標準或繳納辦法,記者進行了整理。
【關鍵詞】 公共維修資金未繳交不予領取房產證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購房者需繳納維修資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
記者查閱《泉州市房地產管理局關于規范專項維修資金收取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泉州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等了解到,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房屋買賣雙方合同約定的除外),購房人與開發建設單位完成驗房,正式簽收領取鑰匙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足額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開發建設單位憑購房人繳存資金憑證交付房屋。
尚未繳交及尚未出售的,建設單位在辦理產權初始登記申請前,應當代墊交,并在房屋交付使用時,根據交款憑證向購房者收取。未交清首期應歸集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房地產主管部門暫緩辦理該項目登記手續。業主未繳交首期專項維修資金的,房地產主管部門不予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書。
需要說明的是,由于各城市的繳交時間和標準有所不同,因此具體的情況應以所購買房產的所在地相關規定為準。比如,泉州市區是在交房時繳納,但晉江則規定在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前,須按合同約定的建筑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至于繳交的標準,首期房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標準為當地住宅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具體的,業主可參照以下表格。
【關鍵詞】 裝修保證金物業不能強行收取
據了解,除了物業服務費、公共維修資金外,在交房時,多數小區物業處還會要求業主繳納一筆裝修保證金。那么,這筆費用有沒有繳納依據?如果當前沒有計劃裝修,是不是可以先不用交?
對于這類疑問,福建閩榮律師事務所許良妹律師表示,為了在一定程度上約束業主的裝修行為,避免違規裝修,收取裝修保證金,幾乎算是泉州物業行業的一個“慣例”。但是此項收費并不具有合法性。
許律師說,該項收費并非是物業公司根據其所提供的服務內容所進行的收費,缺乏法律依據,多地政府曾明確出臺相關規定禁止物業公司向業主收取此類費用,目前泉州市物價部門及房管部門也并無收取裝修保證金標準的相關規定,物業公司不能強行收取,主要看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是否在書面協議上涉及該項資金。
【關鍵詞】 契稅、產權代辦費等代辦可收取一定費用
目前許多樓盤都有提供代辦房產證的手續,辦房產證就涉及契稅、產權代辦費等相關費用。至于這筆費用,業主可以自行選擇是否繳納。
據許律師介紹,契稅是業主取得產權證時,必須向國家繳納的一項稅種,有些樓盤提供代辦手續,就會在售房或交房時,由開發商或物業公司向業主代收這方面費用。記者了解到,契稅的繳納標準為,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房產,需繳納總價的1%契稅,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繳納1.5%,144平方米以上則需繳納3%契稅,二套房或二套以上則都為3%。
而產權代辦費方面,如果開發商或物業公司事先與業主溝通清楚,代辦產權證、繳納契稅的過程中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有勞務支出,可以收取一定的代辦費。不過,開發商或物業公司不能強行代辦相關手續,如果業主愿意自行辦理,需提供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