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招辦昨天發出通知,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福州市考生(即“注意錄取”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相關部門辦理證明手續,逾期不再受理。
根據規定,考生可在學校領取《中招“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或到福州市中招網下載。考生或家長攜帶經學校蓋章的《中招“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于5月23日前到相關部門辦理證明手續后,將表格和相關佐證材料交到中考報名點(學校)統一網上錄入。逾期和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港澳同胞攜帶本人照片1寸一張、港澳居民身份證和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辦港澳事務處核實蓋章。
到教育行政部門或高校開具照顧證明的考生,其中省級以上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優秀科技創新項目(不含實踐活動和科幻畫),初中階段省級電腦機器人競賽三等獎以上獲得者;參加全國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文藝比賽(僅限聲樂、器樂、舞蹈等三項)集體一等獎和個人項目前三名獲獎者;在初中階段參加市級以上主辦的運動會(含中學生運動會)以及省級主辦單項競賽符合加分項目的考生,材料交由學校統一前往教育部門辦理。
少數民族考生攜帶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按照學校隸屬關系到市、縣(市)教育局中教處(科)核實蓋章。如發現考生所填報的民族成分與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內容不相符,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可轉由民族事務主管部門或公安機關戶政部門進行認定。
烈士子女提供縣(市)區人民政府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以及縣(市)區民政局出具的烈屬證明,到福州市民政局(優撫安置處)核實蓋章。
另外,農村獨生子女和二女絕育家庭女兒加分審核手續由報考地所在縣(市)區衛計局(計生局)負責,辦理時間為5月4日至22日。
享受同分優先錄取照顧的當地駐軍(現役軍人)子女由當地駐軍部隊出具文字證明并注明父母子女關系,考生于5月26日前將證明材料提交學校。
享受加分照顧的軍人子女,5月26日前由軍人所在部隊師以上政治機關出具證明,報省軍區政治機關匯總核定,會同省教育廳審核。
戶口在本市的歸僑學生、華僑(華人)、歸僑子女開具證明時間:4月28日~5月20日。考生于5月26日前將材料前交給學校(報名點)。
臺籍考生、臺灣同胞及臺商子女于5月4日至5月23日前往市民服務中心綜合窗口開具中考加分證明,于5月26日前交給學校(報名點)。(記者 謝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