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總評是如何評定的?
根據《福建省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指導意見(試行)》和《廈門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通知》(廈教局綜〔2007〕13號)要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按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六個維度進行評價。(廈門市省一級、二級、三級達標高中有哪些?)
綜合素質等級評價設總分為100分,其中道德品質為15分,公民素養為33分,學習能力為16分,交流與合作為13分,運動與健康為13分,審美與表現為10分。維度評價結果呈現方式為優秀、良好、合格、尚待改進四個等第呈現。
綜合素質評價在初中三年的每個學年末組織進行,以教師評價為主,學生自評、同學評價為輔。具體權重為學生自評占10%,同學評價占20%,教師評價占70%。
初三畢業生要進行綜合素質畢業總評。綜合素質畢業總評按初一年占20%、初二年占30%、初三年占50%的比例計算各維度得分,并按以下方法確定各維度的等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