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開學的日子臨近,“開學經濟”也熱了起來,家長都免不了要為孩子添置開學用品。據媒體報道,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家長在這方面的開支越來越大,有的甚至花費上萬元。
但凡商家都明白這樣一個常識:孩子的錢是最好掙的。因為孩子們的消費觀往往是盲目的,“看見什么就想買”,而父母出于對孩子的寵愛,只要經濟上還能承受,一般都會盡量滿足孩子的消費需求。不難發現,這是一種非理性的消費現象,“開學經濟”也屬于其中一種。
每逢新學期開學,為孩子購置文具、參考書等必備用品是理所應當的,但問題在于,當下很多孩子的“胃口”越來越大:筆記本電腦、手機、新衣服等成為他們的“新寵”,而這些膨脹的消費欲望自然需要家長埋單。
筆者認為,學生們在開學消費方面,應當遵循三個原則:一是“夠用”原則。以筆記本電腦為例,對于絕大多數在校生而言,價值幾千元的常規配置電腦已經完全能夠滿足使用需要,如果過分追求“高配”,花費上萬元,就屬于奢侈浪費。二是“可承擔”原則。如果家庭經濟寬裕,購買較為高檔的商品屬于個人選擇,但如果家境一般,還要追求“高大上”,甚至超出了家庭經濟承受能力,就屬于“糊涂”,家長也不能“打腫臉充胖子”。三是“必需”原則。有的學生可能提出一些與學習完全無關的消費需求,比如購買錦衣華服、享受山珍海味等,家長萬不可予以縱容,否則會助長他們非理性的消費觀。(楊國營 文 焦海洋 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