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之前,廣東江門市培英高中開啟了晚自修“陪讀”模式,家長可自愿在晚修期間,到孩子所在課室,參與教學管理,和大家一起上晚自修,此舉在江門學校是首開先河。(1月2日《廣州日報》)
其實,家長“陪讀”晚自修早有先例:山東威海一中國際部曾邀請有意愿的學生家長進校,和學生們一起上晚自習;而在湖北武漢蔡甸區漢陽一中,輪流“陪讀”的家長清晨6時30分就要到校,與高中生們一同上課、跑操、到食堂就餐等,直到晚上9時30分上完晚自習才回家。
無論是自愿還是受邀,“陪讀”家長的盡忠職守在客觀上確實有利于協助班級管理,課堂秩序、學習效率等都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同時,家長也能更多地了解孩子的學習狀態,嘗試從孩子的角度看待和處理許多與學習有關的問題。
不過,模式可以復制,成效卻未必亦然,如果其他地區或學校就此盲目跟風效仿,或許結果會適得其反。
一方面,不是所有的家長所有的學校都具備“陪讀”的條件。任何一種模式,都是在特定的時機和條件中孕育而成,也只有在與之相適應的環境中才能獲得預期 的效果;如果無視自身的客觀實際而生搬硬套,結果多是東施效顰或虎頭蛇尾。不可忽視和否認的是,不同學校之間在區域位置、經濟條件、歷史傳統、自身定位、 生源質量、家長結構、教師素養等多方面存在一定的差異,不同的家長在年齡閱歷、文化程度、價值觀念、工作性質、生活水平等方面也參差不齊。自愿,或許響應 者寥寥無幾;攤派,則有強人所難之嫌。當新奇感和新鮮勁消失殆盡,“陪讀”模式還能走到多遠有些不容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