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女職工休生育獎勵假被開除”一事引發廣泛關注,女職工的勞動權益保護問題也再次被提起。
澎湃新聞注意到,近期就有網友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投訴,自己去重慶某酒店應聘,酒店經理要求她寫一份一旦懷孕就自己辭職的書面保證。“我覺得女性找工作受到了不公正待遇。我去年結婚,今年28歲,就是因為沒有生小孩,找工作就要這么被對待嗎?那么五險中的生育保險要來有何意義?”
重慶兩江新區社會保障局于3月5日回復道,我局已向該單位進行了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要求該單位依法維護勞動者權益。經我局工作人員電話聯系,網友表示該公司已與她協商處理。我局工作人員已告知該網友,若單位存在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可攜帶相關證據材料進行投訴,我局將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2019年,《法制日報》報道曾梳理了女職工勞動權益保護現狀。報道指出,女性在求職、提拔時容易被區別對待,職場女性在是否生育孩子、生完孩子再入職時面臨不少難題,也有大齡女職工面臨被辭退或被迫提前退休的壓力。而造成女職工勞動權益受損的原因并非法律規定缺位,而是這些法律規定在實施過程中存在問題。一方面,相應的懲罰措施疲軟,目前僅停留在責令整改層面,無法有效約束企業;另一方面,相對于勞動者,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業依然處于強勢地位,在考慮用工成本的前提下往往選擇放棄女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