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錯誤:對孩子進行情感勒索。
家長都不動就說,“你再怎么怎么樣,媽媽/爸爸就不喜歡你了,就不要你了”。對小小的三四歲以內的孩子,這簡直就是恐怖分子在要挾人質。這么大的孩子,爸爸媽媽就是全部的世界,是自己生存的依靠。爸爸媽媽不喜歡自己了,不要自己了,對他們來說意味著無法生存,那會帶來怎樣的心理恐懼。所以,家長這樣說等于把刀架在孩子脖子上進行勒索。而對于大一些的孩子,這句話又顯得超級孩子氣,也許第一次管用,多用幾次,孩子就知道其實你是在虛張聲勢呢。孩子知道你在說謊,你又給孩子做了個什么榜樣?即便每次都管用,孩子乖乖聽話,可是孩子不做你禁止的事情,不是因為這個行為是錯的,而是因為這么做就要受到拋棄。被恐懼控制了的孩子,哪還記得規則的本來面目啊,更別提自律啦!爸爸媽媽在跟前威脅,我就不做。爸爸媽媽不在跟前,我照做不誤。難道家長還能365天,24小時貼身盯嗎?
第三個錯誤:規則飄忽不定,今天不可以,明天又可以,完全看家長心情而定,或者看孩子反抗程度而定。
如果家長心情好就可以,心情不好就不可以,這樣對孩子其實很不公平。孩子時刻看家長的臉色,揣摩家長的心思,哪還有精力去發展自己?如果看孩子反抗程度而定,那等于變相鼓勵孩子變成“滾地雷”。撒潑打滾就能對付家長,于是家長受到了孩子的控制,哪還能執行規則啊。
其實合情合理地拒絕孩子真的不難。只要我們能放下身段,蹲下來,理解并尊重孩子,用愛心,耐心和決心來執行規則,我們就能收獲一個獨立、堅強而自律的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