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詢問發現,兩位同學因瑣碎小事引起爭吵。4月4日晚上,初二短發女生率先糾集鎮中多位學生打了初三的這位女生,為了報復,初三女生于4月6日下午休息時,在教學樓四樓上打了短發女生,也就出現了視頻中的情況。
隨后學校及時通知了兩學生的家長到校處理此事。最終,兩位學生及家長經調解后和解,互相原諒,且承諾今后不再發生此類事情,班主任老師代表學校對他們的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同意他們和解,并告知今后不允許發生此類事件。
網友熱議:校園暴力何時了
WYX平凡一星:校園暴力何時了!???一個女生竟然如此兇狠!圍觀的眾學生怎么沒一人出來勸架!學校怎么不管?!
謙欣卐苦:現在的孩子們你們都怎么啦?打行出生么?這是在學校,目無老師,老師的威力去哪兒了?
楚楚珺玥:聽對話貌似被打的那個之前先打了這個才有今天滴
三老四帥:這兩個孩子沒一個好的,很普通的事情發上來就變了味道了。
新聞助讀: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的統計數據,全國檢察機關2016年共受理提請批準逮捕的校園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988人,經審查批準逮捕1180人。
2016年11月1日,教育部、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聯合印發《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
我國規定,十四歲是可以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被告人只對八類嚴重暴力犯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搶劫,強奸,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承擔刑事責任。所以,未滿十六周歲的放在比較輕微的校園暴力行為,并沒有進入我們刑事犯罪處罰的程序。((記者 關喜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