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5日,法國一名17歲少女離家出走。同年11月,她成功在巴黎奧利機場登機飛往土耳其伊斯坦布爾,隨后轉(zhuǎn)往了敘利亞。據(jù)法國國際廣播電臺4月26日報道,法國當?shù)貢r間4月26日,法政府因同意讓上述未成年少女出境,被法院判決向其父母支付15000歐元(約合人民幣11.28萬元)的賠償金。
4月26日,法國最高行政法院在判決中表示,原告女兒名列追蹤名單,而邊防警察疏忽讓她順利登機。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國家要對邊防警察的疏忽負責,15000歐元的賠償是精神損失費。
報道稱,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法國大約有450名未成年人去往敘利亞或伊拉克。其中在案的有20多人加入“圣戰(zhàn)”組織。按照法國2012年11月20日發(fā)出的文件,登機前,邊防警察要防范這些“名單上的人”隨意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