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屬認為,“27個月”政策應該靈活一些。記者查閱河南、湖北、河北等地政策發現,這些省份均未對學生家長居住證提出時限要求。
11月29日,陜西省公安廳政治部宣傳處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表示,治安管理局正在就這批學生遇到的問題進行研究,梳理相關政策,目前暫時無法給出具體答復。
公安廳要求居住證連續滿27個月
多名學生家長介紹,作為非陜西戶籍人員,他們的子女在陜西報名參加高考,依據的是《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施細則》等規定,這一2013年出臺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放寬了對外地學生在陜西報名參加高考的限制,但仍有一些先置條件。
陜西省教育廳官網刊登的上述細則顯示,從2016年起,外省來陜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陜西戶籍在陜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在陜西參加高考,但必須滿足“三個三”的前提條件:截至高考當年,學生本人在陜連續學籍滿3年;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本人的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應持陜西省居住證3年以上,并按照國家規定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3年以上(含3年)。
11月29日,陜西省招生辦一位工作人員解釋稱,上述規定中的“三年”是指從高考當年向前倒推三年,如學生在2017年參加高考,則其監護人居住證要從2014年算起,應當是連續的三年。
而陜西省公安廳官網顯示,該廳2015年11月頒布的《關于認真做好外省來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對上述“三個三”中的居住證問題做了進一步細化,要求報名參加陜西省高考考生的父親、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應持有效的陜西省居住證,“截至高考上年11月30日,持陜西省居住證連續滿2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