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數據跟中國的現實國情相比,顯然不符。
由于現階段我國社會平均工資收入不高,大多數勞動者的收入處于平均數以下,社會分配格局還遠不是市場經濟發達國家的“橄欖形”,而是底部偏大、中上部偏細尖的“金字塔形”,據此,蘇海南認為,不宜簡單套用國際上確定中產階層或中等收入群體的標準。
基于多年研究,蘇海南對中國中產階層做了嚴格界定:其收入處于全國或當地社會平均水平與較高水平之間、其家庭生活水平達到全國或當地小康與比較富裕程度之間的人員。
具體量化標準是:中產階層成員的收入在各地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平均值與平均值的2.5倍之間,即從全國層面看,2013年勞動者個人年收入在6萬至15萬元或家庭收入在8.5萬至22.5萬元,家庭人均住房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及以上且另有一定數量金融資產者,就可以認為進入了中產階層;而在北上廣深,收入則須達到全國平均值的兩倍,即2013年個人年收入12萬至30萬元或家庭年收入17萬至45萬,且其住房問題基本解決并另有一定金融資產者,才能在當地稱為中產階層。
按照以上定義,蘇海南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并參考一些研究機構對居民家庭收入調查數據測算得出:目前我國中等收入勞動者有1.6億多,約占全國從業人員總數7.7億的20%;加上其贍養人口合計約為2.4億人以上,約占全國人口總數13.67億的18%。當然,今年已經進入2016年,上述收入和財產標準區間也應適當提高,中產階層人數和比重也可能會有所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