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龍文區教育局對支教農村學校的老師進行考核。此次需到農村學校任(支)教的教師來自龍文中學、漳州市第九中學、漳州市第二實驗小學、龍文區實驗小學、藍田經濟開發區實驗小學。
根據要求,支教教師應完成區教育局和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和教師工作量,區教育局相關業務部門將組織考核組對其支教過程進行考核并將結果歸入個人檔案。
據悉,龍文區規定城鎮中小學教師在評聘中、高級教師職務,應有農村學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學校任教3年以上的經歷,其中城鎮義務教育學校40周歲以下(含40周歲)教師評聘高級教師職務,應有農村學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