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海南省教育廳發布《關于做好2020年春季學期高三、初三年級開學準備工作的通知》,明確海南省高三、初三年級將于4月7日開學,其他年級、其他學段具體開學時間,海南省教育廳將視疫情發展形勢綜合研判后,提前一周向社會公布。
通知指出,海南省各市縣、各學校(含校外培訓機構)未接到正式開學通知前,不得自行開學。正式開學前,大中小學線上教育教學工作按有關要求繼續開展。
通知要求,海南省各項開學工作要堅持安全第一、屬地主責、精準有序的基本原則。各市縣和各學校要科學制定高三、初三年級開學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開學準備工作驗收不通過不開學,防疫物資準備不足不開學,應急措施落實不到位不開學。
海南省教育廳強調,各市縣政府要落實主體責任,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案”的原則,制定縣域開學方案和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并統籌協調區域內教育、衛生健康、發展改革、財政、工業和信息化、市場監管、應急、交通運輸、公安等相關部門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動高三、初三年級開學工作順利實施。各學校要做好人員篩查、清潔消毒、應急演練等工作,并針對滯留在湖北的師生制定管理專項方案。(記者 劉曉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