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陪同徐女士一家到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楠竹山派出所反映了情況,在了解了徐女士一家的情況后,派出所民警表示,徐女士兒子和對方的債務關系其實已經還清,可以不必再進行還款。
律師表示:在本案中,徐女士兒子雖然表示要借1萬2,但只到手了8400元,因此,需要償還的本金就是8400元。而這些錢,徐女士的兒子都超額償還了。不存在還拖欠利息的說法。
法律普及:
法律對民間借貸的利息是有上限規定的,根據之前規定的26條就明確規定,借貸雙方的年利率、利息的規定不能超過 百分之三十六,超過部分是約定無效的,那么對于本案中額外出借的利息,是可以要求出借人返還的。
大一新生用錄取通知書借款
打14萬借條到手4萬
國家規定年利率不得超過36%,超過部分無效,不受法律保護,借款人就可以依法拒絕。而徐女士兒子的日利率就高達30%,顯然可以明確拒絕付款,如果遭遇暴力催收就可以報警處理。另外,今年五月四日,銀保監會、公安部《關于規范民間借貸行為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有關事項的通知》也明確規定,嚴厲打擊面向在校學生非法發放貸款。我們再來看看長沙的大學生小周的遭遇。
小周是湖南某高校的大一新生,去年九月份,因為急著用錢,小周用自己的錄取通知書借到了第一筆貸款。因為定時還款,小周的借款額度不斷提升,殊不知,一個個陷阱向小周展開。
不到一個月時間,小周的借款就高達十幾萬,借貸平臺數十個,而在這些借條里,最多的是一張十萬的借條和一張四萬的借條。打10萬借條的,實際到手只有2萬8。打4萬借條的,實際到手1萬多。
小周說:周利息是百分之三十,實際到手一萬四千,一萬四千要還2萬,打 了雙倍借條,借一押一,就是四萬,還兩萬, 逾期一天是五百 最后還了兩萬六, 實際到手一萬四。
十萬的借條實際到手兩萬八,要還4萬,我借4萬,逾期一天500,最后還了四萬。
就這樣,打了14萬借條的兩筆借款,實際到手才四萬多,已經還了六萬多,卻陷入無底洞中。小周說,如果不還錢,就會有催債的找上門來。 隨著欠債越來越多,小周的生活也受到了干擾。家人、學校同學老師都受到騷擾,小周不得不休學。
民警表示,小周只需按到手的本金和國家規定的年利率36%進行還款。如果已經還清,就不必理會。警方提醒學生們,如果遭遇高額利息和暴力催債,一定要及時向警方報警。
長沙縣公安局泉塘派出所民警謝崢:
我們提醒在校學生,一是不要隨便通過app貸款,二是如果遭遇暴力催債要及時報警,通過合法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