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3
不學就會進差班
張先生自從女兒進入四年級后,就給孩子報了多個“坑班”,據稱在“坑班”只要能通過考試就能被名校預錄。而李女士雖然知道校外“奧數”等培訓對自己孩子所在學區的小升初幫助不大,但依然給孩子報了名,因為“中學的分班考試要考這些內容,不學就會進差班”。
北京師范大學第二附屬中學黨委副書記陳國治認為,產生校外培訓無序和違背規律的各種亂象的一個重要根源是,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明里暗里的條件要求的助推,真正切斷這一關聯,才是釜底抽薪之策。此外,義務教育應當對公辦中小學和民辦中小學招生上同樣對待,均不得允許學校進行招生測試或任何形式的選拔。
政策
查處培訓掛鉤入學
四部門通知要求,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并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教育部對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的“十項嚴禁”中明確,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介紹,今年還首次明確提出,要將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嚴格規范招生計劃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導其合理確定招生范圍,并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現象4
學校老師有所保留
有媒體調查發現,個別教師在課堂上有所保留,將更多精力放在校外培訓班,鼓勵學生參與自己開辦或任教的補習班。
“中小學校和教師更好地做好學校教育的本職,也是為校外培訓降溫的重要支持行動。”陳國治說,學校及其從業者教師與校外培訓機構存在性質上的差異,角色不容混淆。專項治理工作要“使其校外培訓成為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者,而不是教育秩序的干擾者”。
政策
或將取消教師資格
四部門通知提出,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后到校外培訓機構講,并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公布專項治理行動舉報電話和信箱,并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治理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