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不同學校或不同研究領域職稱評定標準不一 職位高低不能只以職稱等級名稱判斷
在英國,大學對教師的職稱評定一般分為5個等級,不同學校或不同研究領域的標準是有差別的,職位的高低不能只從職稱的等級名稱來判斷。
據《全球華語廣播網》英國觀察員侯穎介紹,以第一級講師為例,不同屬性的學校對同一名稱有相當大的定義上的差別。大多數英國學校講師細分為暫時性和永久性兩種。暫時性聘用的講師,不要求具有博士學歷,通常由研究生兼任。永久性聘用的講師則對學歷有要求,較接近美國助理教授的職位。
對于教授的評選,不同級別的標準并不相同,不同學校以及不同研究領域的標準也不一樣,會考查個人的研究成果及發布的學術論文狀況,學院領導以及同事的意見也會作為參考之一。有些學校會看候選人教授課程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