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對判決表示強烈不滿
9月28日凌晨1時30分許,張天一與另兩個綁匪將孫鵬的尸體搬到死者的賓利房車的車尾箱。警方在接到報案,并且通過孫鵬的妻子確認勒索電話來自張天一后,于9月28日凌晨2時開始監聽張天一的電話,并且監控他位于西溫哥華的住宅。
警方于是日上午9是找到屬于孫鵬的賓利房車,并在附近監控,直到18個小時后,張天一和希斯科以及另外兩名男子到場轉移尸體到另一輛汽車時,被警方拘捕。該兩男子僅被控對尸體不敬的罪名,后被撤銷。
張原本被控以一級謀殺、綁架及對尸體不敬罪名,經控辯雙方商討后,張天一承認罪名較輕的誤殺罪,以及獲撤銷一項對尸體不敬罪。
被告張天一當庭宣讀一份道歉聲明,向孫鵬家人表達歉意。在判刑結束后退庭時,他面帶微笑地與其辯護律師以及法庭傳譯員握手。
孫鵬父母和親友,以及中國駐溫哥華總領事館的代表21日均到庭聽取判刑。期間孫父一度悲傷痛哭,咬住手指強忍情緒。旁聽席上也有人落淚。孫鵬父母對判決表示強烈不滿和失望。
他們表示:“我們尊重加拿大法律,但犯罪者只要沉默,就能逃脫罪責,這個判決太輕了,完全不能接受,而且主謀都沒抓到。張天一在法庭上一臉無所謂的樣子,他宣讀的道歉不是發自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