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工作《十不準》
1.不準使用D級危房。
2.不準使用未安裝3D視頻的校車。
3.不準開展無安全預案的校內全校活動或集會。
4.不準寢室管理人員離崗關鎖學生宿舍。
5.不準安排學生在有安全隱患的場地開展體育鍛煉或打掃衛生等活動。
6.不準在學生寢室內違規使用電器和蠟燭。
7.不準食堂供應無生產許可證、無生產合格證、無生產日期、保質過期食品和有害有毒疏菜。
8.不準違規使用危禁化學藥品。
9.不準班級開展未經學校校長批準的校外綜合實踐活動。
10.不準學校開展未經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全校性校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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