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構建防控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的有效機制。教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早期發現、預防以及應對的指導手冊,建立專項報告和統計分析機制。學校要切實履行教育、管理責任,設立學生求助電話和聯系人,及早發現、及時干預和制止欺凌、暴力行為。對有不良行為、暴力行為的學生,探索建立由校園警務室民警或者擔任法治副校長、輔導員的民警實施訓誡的制度。對實施暴力情節嚴重,構成違法犯罪的學生,公安、司法機關要堅持寬容但不縱容、關愛又嚴管的原則,指定專門機構或者專門人員依法處理,特別是對犯罪性質和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的,必須堅決依法懲處,形成積極正面的教育作用。改革完善專門教育制度,健全專門學校接收學生進行教育矯治的程序,完善專門學校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網絡管理部門發現通過網絡傳播的欺凌或者校園暴力事件,要及時予以管控并通報相關部門。
(十五)嚴厲打擊涉及學校和學生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對非法侵入學校擾亂教育教學秩序、侵害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要依法堅決處置、嚴厲打擊,實行專案專人制度。進一步深化平安校園創建活動。建立學校周邊治安形勢研判預警機制,對涉及學校和學生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和犯罪團伙,要及時組織開展專項打擊整治行動,防止發展蔓延。教育部門要健全學校對未成年學生權利的保護制度,對體罰、性騷擾、性侵害等侵害學生人身健康的違法犯罪行為,要建立零容忍制度,及早發現、及時處理、從嚴問責,應當追究法律責任的,要協同配合公安、司法機關嚴格依法懲處。
(十六)形成廣泛參與的學生安全保護網絡。教育部門要健全對校園內發生的侵害學生人身權利行為的監督機制和舉報渠道,建立規范的調查處理程序。有關部門要與學校、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家長加強銜接配合,共同構建對受到傷害學生和涉嫌違法犯罪學生的心理疏導、安撫救助和教育矯正機制。共青團組織要完善未成年人維權熱線,提供相應法律咨詢、心理輔導等。婦聯組織要積極指導家長進行正確的家庭教育,開展未成年人家庭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宣傳,組織落實對未成年人家庭保護的法律規定。支持和鼓勵律師協會、政法院校等法律專業組織和單位,設立未成年學生保護的公益性組織,利用和發展未成年人保護志愿律師網絡,為學生維護合法權益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