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報考選調生是否可以同時兼報大學生村官?
答:報考選調生可以同時兼報大學生村官,選調生錄取工作結束后,未被錄為選調生的,根據考試成績和個人意愿,可選聘為大學生村官。
十二、報考去向是否有限制?
答:沒有限制。考生可以根據本人情況自愿填報報考去向,但每個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報考去向(即一個市)。河北省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受現在服務地限制,如在邢臺市工作的大學生村官,也可以報考唐山市或石家莊市的選調生。
十三、選調生資格審查有哪些內容?
答:資格審查主要審核報考人員是否具備《河北省2017年面向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選拔選調生工作公告》所要求的條件和資格。具體參見《公告》中的“選調條件”、“面試資格復審”、“考察”等內容。
在面試資格復審時,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和證件:(1)經學校或服務地有關部門審核蓋章的《河北省選調生報名登記表》;(2)身份證復印件(現場審核原件);(3)黨組織關系所在地黨委組織部開具的中共黨員證明原件;(4)學校或院系開具的學生干部證明原件;(5)本人手寫簽名的《誠信承諾書》原件。
選調生資格審查貫穿選調生選拔工作始終。凡存在違反規定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證明材料適用有關政策規定失當影響考生資格認定的,以及考生出生年月、黨員身份、學歷學位、學生干部經歷等存疑的,一經核實認定不具備選拔條件,取消面試資格;已經錄用的,取消錄用。其中:凡發現考生或錄用人選在入黨條件、入黨時間、入黨地點等方面與《黨章》等相關政策規定不符的而致黨員身份存疑的,按照有關組織程序進行調查核實,凡經核實認定承認黨員身份的,辦理錄用手續;不承認黨員身份的,取消錄用,在所在黨支部大會上公布認定結果,對在發展黨員過程中違規違紀的有關組織和個人進行相應組織處理。
十四、選調生考試是否有復習范圍?
答:考試范圍可參考《河北省2017年度公務員錄用公共科目考試大綱》。但考試不劃定復習范圍,不編印和指定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或培訓班。
十五、河北省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選調生是否享受加分政策?
答:河北省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選調生實行單列計劃、單序列排名錄取,不與應屆大學畢業生計劃交叉,不實行加分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