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留學回國人員和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報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和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職位表》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者可登陸中國留學網(簡稱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應在資格復審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單位審核。
25.國內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學歷學位的報考者,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26.持輔修、第二學位學歷證書者能否以輔修、第二學位學歷專業報考?
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報考人員,若在校期間取得輔修學位或第二學位學歷證書的,只能以畢業證上的專業報考。
27.招考專業有何規定?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必須符合招考職位的要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28.如何判定所學專業是否滿足職位專業要求?
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專業界定參照《2017年度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
專業參考目錄分為三個層次:“一級目錄”包含“二級目錄”,“二級目錄”下設具體專業。如果職位只設置了“一級目錄”,則此“一級目錄”下的所有“二級目錄”所包含的專業都符合職位要求;如果職位除了“一級目錄”,還設置了“二級目錄”,則只有該“二級目錄”下的專業才符合職位要求;如果職位同時設置“一級目錄”、“二級目錄”和“具體專業”,則只有所限定的“具體專業”才符合職位要求;如果職位同時設置“一級目錄”、“二級目錄”,又設置了其他“二級目錄"下的“具體專業”,則此“一級目錄”下的所有“二級目錄”所包含的專業和其限定的其他“二級目錄"下的“具體專業”都符合職位要求;
報考人員在選擇職位時,應首先在《專業參考目錄》中查找所學專業的從屬范圍,依此判定所學專業是否滿足職位要求。若所學專業在專業指導目錄中同時從屬于不同的目錄,可以以任意一種從屬報名。若所學專業與招考專業相近卻未在《專業參考目錄》中,建議考生先咨詢報名資格審核單位,若資格審核單位同意,在報名頁面備注欄中如實填寫自己所學的專業,并寫明“未納入目錄,但經資格審核單位同意”,再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