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務員考試中,基層工作經驗是各位考生報考某些職位的硬性條件,國家公務員考試省級以上黨政機關錄用公務員,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全部用于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另外,2017年明確規定,中央機關直屬機構市(地)級以下職位,原則上安排15%左右的計劃專門用于定向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其中重點招錄大學生村官。
國考基層工作經驗限定情況
基層工作最低年限 |
職位數 |
招考人數 |
||||
2017 |
2016 |
2015 |
2017 |
2016 |
2015 |
|
一年 |
23 |
26 |
39 |
25 |
46 |
40 |
二年 |
3204 |
2766 |
2504 |
4838 |
3869 |
3418 |
三年 |
240 |
157 |
162 |
311 |
173 |
186 |
四年 |
3 |
3 |
5 |
3 |
3 |
5 |
五年以上 |
38 |
46 |
45 |
46 |
53 |
50 |
無限制 |
12081 |
12661 |
10720 |
21838 |
23673 |
18550 |
總計 |
15589 |
15659 |
13475 |
27061 |
27817 |
22249 |
那么,基層工作經歷是什么,包含哪些內容;該如何計算基層工作經歷時間長度;考生在判定自己的某段經歷是否屬于基層工作經歷時有哪些問題需要注意……中公教育專家將逐點擊破,為考生們解答。
一、什么是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基層工作經歷時間怎么計算
考生在看職位表時,經常會看到這樣的描述:(該職位需要)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具有三年(五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那么,這些兩年、三年、五年是如何計算的呢?起始時間從什么時候開始,截止時間又是那一天?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基層工作經歷統一截止時間為2016年10月。
三、關于基層工作經歷需要注意的問題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