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綜合改革:穩妥、有序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廣東省高考綜合改革(下稱“新高考”)屬于第三批試點省份,按計劃應在2018年8月份出臺廣東省高考綜合改革方案,并從2018年入學的高中一年級新生開始正式實施。
基本思路
廣東省的新高考按照“1+3”文件思路推進。
“1”:指的是2016年3月出臺的《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7號)。
“3”:分別指《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粵教考[2016]11號)、《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等3個規范性文件。其中,粵教考[2016]11號文已經出臺,《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報和投檔錄取實施辦法》要到2021年上半年出臺,目前的當務之急就是要研制出臺新高考實施方案。
推進情況
新高考改革方案已形成初稿。經過前期的廣泛調研,特別是到第一批試點的一省一市、第二批試點的二省二市,以及我省的有關地市和各級各類學校的調研,根據國家的文件精神,參照先行試點省份的高考綜合改革方案,初步制訂了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基本框架包括:
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實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改革普通本科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普通本科高校入學考試,不分文理科設置考試科目,實行“3+3”的考試科目組合;
實行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使分類考試成為高職院校招生錄取主渠道;
完善綜合評價錄取制度;
改革考試招生管理機制,等等。
下一步,將重點圍繞普通高中學考“6選3”的“3”的選擇方式、成績呈現及使用方式,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及使用,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職業教育人才選拔通道的搭建和拓寬等方面,繼續完善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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