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高中畢業班外,中小學其余年級嚴格執行校歷和作息時間規定,學校和教師不得占用寒暑假、國家法定節日、雙休日以及其他休息時間組織學生上課和教學輔導。中小學校、在職教師是否組織或參與違規補課及其亂收費,將作為考核評優的重要內容。
日前,省教育廳就進一步規范我省中小學教學輔導等有關事項提出意見,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切實加強補課及其亂收費、擇校及其亂收費、違規招生轉學和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教育治理,并作為開學檢查重點內容。
根據要求,對確需補課的高中畢業班學生,學校在堅持學生自愿和不收取任何費用的前提下,可安排周六(上學期半天、下學期一天)進行答疑、輔導等形式的教學輔導;對于即將升入高三年級的學生,在暑期可安排不超過兩周時間的答疑、輔導。鼓勵高中學校創造條件開展分層次答疑和個性化教學輔導。
對屢禁不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的亂收費問題,不僅要對直接責任人給予黨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還要嚴肅追究主管部門有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并點名公開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