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師范大學申請更名為福建大學】根據《高等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和《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以及《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六屆四次會議專家評議,32所高等學校的設置申請(其中:西部地區高等學校18所,中央部門高等學校2所,經過籌建“去籌”正式設立高等學校4所,獨立學院轉設為獨立設置民辦本科學校8所)獲得通過,現將有關高等學校的名單向社會公示。
福建師范大學申請更名為福建大學
福建師范大學申請更名為福建大學
公示時間為2015年2月26日至3月17日。期間如對評議結果有不同意見,請向教育部發展規劃司反映。有關反映意見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內容應實事求是。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應署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和聯系電話,否則恕不受理。
各省市區或各校籌備更名院校(部分名單)
1 安徽安慶師范學院申請更名為安慶大學
2 安徽阜陽師范學院籌建阜陽大學
3 安徽銅陵學院申報更名為安徽經濟學院
4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籌建北京旅游大學
5 北京農學院籌備更名為農林大學
6 福建工程學院籌建應用技術大學
7 福建龍巖市政府、龍巖學院籌建龍巖大學
9 福建泉州師院爭取2015復名泉州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