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高職招考中出現考生違紀舞弊,涉及42名考生。另有5名監考人員未認真履職或失職。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規定,現將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對許某某等21名攜帶手機進入考場的考生,取消其本次考試各科成績;其中對張某某等2名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的考生,取消其本次考試各科成績,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3年和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年的處理。
對謝某某等4名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材料參加考試的考生,取消其本次考試各科成績。
對楊某某等17名有旁窺、交頭接耳等違紀行為的考生,取消其本次考試相關科目成績。
對目前查實的陳某某等5名不認真履職或失職的監考人員,已責成當地教育主管部門進行嚴肅處理并予以通報。
對本次高職招考及今后其他各類教育考試中的違紀舞弊行為,我們將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