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暑假,不少學生會選擇利用假期找個單位打工,在豐富暑期生活、增加社會閱歷的同時,還可以通過自己的勞動賺到錢。近日,記者在采訪時發現,部分學生選擇暑期打工時帶有盲目性,容易受到不法商家和中介機構的欺騙,合法權益很難得到保障。為此,勞動監察部門總結出三種常見的暑期打工陷阱——
案例一
不簽協議克扣工資
今年6月,剛從建甌一中畢業的吳某,想利用暑期打零工,賺點出門旅游的費用。經朋友介紹,在建甌市區鼓樓后一家休閑吧里做小時工。事先這家休閑吧的老板口頭允諾以每小時8元計報酬,按星期結工資。吳某想著是朋友介紹,而且同齡暑假工也都是這么做,就沒有要求老板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7月中旬,眼看一個月就要過去,吳某卻沒有拿到一分錢,當他找老板索要應得工資時,老板推三阻四,找各種理由拖延支付工資。在吳某再三詢問索要下,老板給了800元。吳某說:“按之前該店老板承諾,我工作了24天,每天8小時,應該拿到1500元的工資,可現在莫名其妙少了一半,聽說大家都差不多這樣,我也只能一樣吃啞巴虧了。”
提醒:
暑期工雖然短暫,但還是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用工協議,明確自身的權利和義務,才能在發生勞動糾紛時更好地維權。如遇到勞動糾紛時,切忌不要采用過激行為,可通過相關的勞動部門或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
案例二
網上兼職被騙200元
家住建陽的丁某,看到大學舍友在校期間做網絡銷售,只是轉了一下手,就可以賺到不少中介費,于是也想利用假期在家的空閑時間,賺錢攢學費。偶然的機會,丁某通過微信朋友圈,發現有人在招聘手機銷售員,迫不及待想要賺錢的丁某馬上聯系了發布信息的朋友,朋友讓其加入一個QQ群,說是要進行銷售前期的培訓,告訴他具體怎么做手機銷售中介,把手機推銷出去。
丁某花了所謂15元的入會費,加入了該群,接受銷售經理王某的“培訓”。一周后,丁某差不多熟悉了此項銷售業務流程,王某告訴他可以開始做銷售,但需要先交200元的押金,以補償銷售中可能造成的損失,一旦丁某順利完成第一筆銷售訂單,押金原數退回,還可以賺取手機銷售利潤額30%的提成。但丁某通過支付寶支付200元后,就再也聯系不上這個王某,QQ群也被強迫退出了。
提醒:
找工作的階段,要提高自身甄別虛假信息的能力。網絡上,各種招工信息五花八門,要通過正規的中介和求職網發布求職信息。應聘前通過網絡或其它渠道對所求職的公司有所了解,最好到大型正規的公司或企業求職。
案例三
輕信他人險入歧途
今年7月,福建省林業職業技術學院經濟管理系會計專業畢業生陳某獨自一人前往北京。在火車上,她意外結識了車友梁某,梁某告訴她,自己是個傳教士,這次受邀來福建講道。他告訴陳某說,去北京住宿很貴,如果愿意成為教會慕道友,就可以免費住在教會里。陳某心想,自己在北京沒有熟人,這位傳教士好心為她提供住宿,自己可以省下不少住宿費用,何樂不為呢?下車后,陳某就跟著梁某去了教會。
“剛進那個所謂的教會的時候,就覺得每個人的表情都很不自然,里面的人都用很奇怪的眼神看我。后來,他們還讓我到附近的居民小區發小傳單。”陳某說,直到當天晚上參加集體會議時,梁某以手機會影響開會這一理由要“幫”她保管手機,她這才懷疑起自己是不是被騙入了非法組織,趕忙離開。
提醒:
與陌生人聊天時,不要輕易相信對方,要有一定的警惕性。尚未就業的學生缺乏社會經驗,容易引起非法組織的“青睞”,因此學生找工作時,一定要多長一個心眼。一旦被騙,要保持冷靜,尋求機會求救逃脫。(吳建瓊 徐陸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