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減”政策實施后福州市持續推進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
福州市教育局通報7起典型案例
PART.1
鼓樓區教育局根據群眾反映線索,8月9日牽頭鼓樓區南街街道、鼓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前往鼓樓區營房里61號樹人托管開展聯合執法,檢查時,該托管機構內正在開展學科類培訓。鼓樓區教育局核實該機構沒有辦學許可證,屬于違規辦學。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該托管機構停止辦學行為,不得超范圍經營。日前,南街街道聯合區教育局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回頭看,該機構已處于關門狀態。
PART.2
位于倉山區山亞大廈A座3樓的福州市培青教育有限公司在六月底已被屬地對湖街道和倉山區教育局處理,倉山區教育局下發《停止辦學通知書》,責令其分流學生,做好善后工作,該機構負責人也承諾停止辦學。7月5日,倉山區教育局接到培青教育在復辦學科類培訓班的線索,會同市場監管局、公安等部門和屬地對湖街道赴現場開展聯合執法,當場責令機構負責人停止培訓,疏散學生約30人。7月11日,倉山區教育局再次會同對湖街道及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到該處開展“回頭看”,該機構確已停止辦學,近期屬地對湖街道和倉山區教育局多次巡查該處,該機構已關停。
PART.3
晉安區教育局接到群眾舉報,位于新店鎮福峰路68號福州奧林匹克花園二期A地塊國際交流中心3F層1-301商鋪的福州童芯伴讀教育咨詢有限公司違規給小學生、初中生開展學科類培訓。7月26日,晉安區教育局會同市場監管局、新店鎮鎮政府、安監及公安部門對童芯伴讀教育進行聯合執法,根據《晉安區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明確的部門工作責任,下發《停辦通知書》,責令停止違規培訓行為,要求該機構規范經營,嚴禁開展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活動。
PART.4
連江縣教育局接到群眾投訴“向日葵教育咨詢服務部”違規補課。工作人員立即采取“四不兩直”“日查+夜查”的方式,8月9日發現該托管機構共有小學生7人、初中生5人,涉嫌學科培訓,工作人員立即現場清退學生,開具《停止辦學通知書》,并要求該托管機構要規范托管,不得超范圍從事教育培訓活動。
PART.5
長樂區教育局接群眾舉報,8月2日長樂區教育局工作人員前往長樂區航城街道龍門村龍景新村253號三樓,經查發現,該場所有開展無證學科類培訓。長樂區教育局工作人員立即勒令其停止無證辦學行為,并開具《責令停止無證辦學通知書》,告知其今后教育局將不定期對該場所進行回頭看,如再發現無證舉辦學科類培訓,教育局將聯合街道對該場所進行斷水斷電。
PART.6
高新區教衛局接群眾投訴高新區旗頂尾32號4樓的培訓場所無證違規開展培訓,高新區教衛局立即組織工作人員開展現場核查。經核實,該機構確有存在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7月26日高新區教衛局已聯合電力部門、鄉鎮對該機構場所停止供電服務,并下發《停止辦學通知書》,現場對辦學場所張貼封條。在各部門的聯合執法下,該機構已予以取締。
PART.7
根據群眾舉報的線索,羅源縣教育局會同公安、消防以及松山鎮政府人員前往濱海新城商業街16段1、2、3開展現場核查。經查,該址工商注冊為福州市壹品學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主要開展托管服務,檢查人員現場發現有少數幾本有關涉嫌幼小銜接培訓教材。為此,羅源縣教育局當即告知其負責人不得開展有關幼小銜接培訓類課程,并依法依規開展家政托管業務,對違反規定辦學的,將提請縣政府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置。
來源:福州日報教育新時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