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學校推薦、接受高校同意,省教育廳日前組織專家評審,確定2016年福建省高等學校教師國內訪問學者182名,并予以公布。
訪問學者的資助經費按2萬元/人·年的標準撥付到選派學校。訪問學者未能在計劃的時間內到接受高校(單位)訪學研修的,選派學校應書面報告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超過一年未派出的,取消當年度訪問學者資格,其資助經費作為下一年度訪問學者的資助經費重新安排使用。
據了解,國內訪問學者選派對象須在45周歲以下;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和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優先選派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和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