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泉州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獲悉,下月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的最低繳費基數和最高繳費基數標準將進行調整。
根據泉州市統計局公布2017年泉州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含勞務派遣工)的年平均工資為61253元,結合泉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有關規定,從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泉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月繳費基數最低不得低于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104.42元的60%(即3062.65元),最高不超過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104.42元的3倍(即15313.26元)。而去年月繳費基數最低2857.05元,最高14285.25元。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月繳費基數最低繳費基數不低于3062.65元。泉州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提醒,參保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費;靈活就業參保人員應注意本人代扣銀行賬戶余額,避免因繳費金額調整后余額不足導致未成功扣繳醫保費的情況。(記者許奕梅 通訊員李翔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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