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考評:獎得開心罰得痛心
海都網-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訊 洛江區政府每年將設立衛生考評獎勵基金41萬元,用于獎勵優秀單位和個人。但月考評中連續3次被處罰的街道,要黃牌警告,街道分管領導也要被效能告誡;第三次處罰時扣罰街道經費3萬元。日前,洛江區出臺《洛江區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考評意見》,萬安、雙陽街道辦事處納入考評。
根據規定,街道月考評得分85分以上為合格,90分以上為獎勵標準(包括市考評成績90分以上)。如出現考評成績在85分至90分(不含)間的,則不獎勵不扣罰金;每月根據考評成績綜合得分90分以上(含),獎勵該街道辦事處1萬元,分管領導200元;上半年度綜合考評,根據每月考評成績達到合格以上,且有4個月綜合得分在90分以上(含),獎勵該街道辦事處2萬元,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各500元,分管領導300元。
年度綜合考評,每月綜合得分合格以上,且有8個月綜合得分90分以上(含),獎勵該街道辦事處3萬元,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各800元,分管領導500元。年度評選出優秀街道環衛工人40名,優秀社區環衛工人、優秀環衛工作者各20名,每人獎勵500元。
但當月考評綜合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或綜合整改率低于80%的街道,將扣罰1萬元,并相應扣罰街道分管領導200元。連續2次被處罰的街道,第二次將扣罰該街道經費2萬元,并扣罰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各500元、分管領導300元。
在月考評中,連續3次被處罰的街道,實行黃牌警告,對街道分管領導效能告誡,對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誡勉教育,到第三次時,扣罰該街道經費3萬元,扣罰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各800元,扣罰分管領導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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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評發現問題不整改 一處罰款1000元
本月起,泉港區設立20萬元衛生考評獎勵基金,用于年度優秀的單位和個人獎勵。反之將接受扣罰。如,對被市、區衛生考評中心和區衛生巡查考評領導小組檢查發現問題不整改的,一處罰款1000元。城區鎮(街道)、郊區鎮、承擔保潔任務的區直單位,年度綜合評分總成績最后一名、年度綜合得分合格線分以下且2次以上(含)月考評成績未達合格線分的,各鎮(街道)和單位主要領導或面臨黨政紀處分。(本網記者 陳麗娟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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