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中午,記者在巖城曹溪路、雙洋路、蓮東路、龍川路察看,發現路邊流動攤大多“鳥槍換炮、升級換代”,多以小貨車面包車裝貨,停在路邊擺賣。而且這種現象大有蔓延之勢,從主干道路口、街口擴散到小區巷口,影響市容市貌,煩擾市民出行。
巖城路邊攤
記者發現,此類“車攤”絕大部分由小斗面包車、四輪小貨車改裝而成,一般將后斗兩側護板打開,車斗邊上加焊支架,將護板攤平,就變成一塊平整的攤位,上面擺滿各類水果、蔬菜或一些日雜用品。這些“車攤”關起后車斗就跟正常停靠的私家車一樣,確實是“停商兩用、很方便”。
在蓮東路,記者見到,道路兩側擺了售賣各種水果的“車攤”,一位攤主同時將兩輛車開上了交通隔離島,在路邊叫賣。記者發現,擺地攤的流動商販,在售賣時經常會左顧右盼,擔心城管過來巡邏驅趕,而“車攤”商販則毫無后顧之憂,在沒生意時甚至會搬出凳子湊在一起聊天。“我現在只是在這里停車而已,又沒做生意。”在富健新村小區的巷口,一商販對自己路邊擺賣作了這樣的辯解:“停在外圍道路可能會被管,但巷子邊上停車隨你怎么擺,很少有人過來干涉。”
據一位“車攤”攤主透露,在城管部門嚴管以后,以往的擺流動地攤的方式已經行不通了,“車攤”機動性強,可自由移動,比地攤、店面的輻射商圈廣,就是擺攤的面積小了點。他經常在城區一些黃金位置經營,城管來了就把貨品收起、護板合上,交警來了就直接開車撤離。
不少市民表示經常看到此類“車攤”在路邊擺攤,他們將車停在路邊將貨物擺開便可做生意,關起護板就變成是臨時停車。“路邊攤進入汽車時代嘍。”市民林先生不無調侃地說。即便是亂停車,只要有人在車上,交警來了也只能驅趕了事,不能處罰,因此難以形成威懾力。城管部門對此頗為無奈,“說他擺攤,他回應是停車。”“有時只有站在車旁,勸導他,讓他走。”
一些市民認為,去年底以來我市城管部門對中山街韭菜園龍川路地段進行市容大整治,取得較好的效果,希望今后不斷延伸,針對路邊攤變身“車攤”的問題進行有力整治,讓市容市貌整潔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