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龍巖市各級交管部門開展酒(醉)駕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統一行動,及時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震懾了酒后駕駛、無證駕、涉牌涉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據統計,行動當日全市共查處36起酒(醉)駕違法行為,其中酒后駕駛31起,酒醉駕駛5起,其他交通違法行為2100多起,為春運交通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據了解,當日是春運的首日,為加強春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嚴防因酒(醉)駕交通違法行為導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龍巖市各級交管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涉酒(醉)駕等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統一行動,營造了轄區平安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同時,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酒后可采取拼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找人代駕等多種出行方式,切勿觸碰酒后駕車“高壓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