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難產的,可以增加15天產假
根據《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我省的孕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
在此基礎上,《辦法》進一步做了細化規定:在生育期,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其配偶可享受護理假1個月。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在哺乳期,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哺乳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下列保護: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在每日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小時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日增加一小時哺乳時間。
未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生育費用由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費用問題,也是民生關注焦點。《辦法》要求,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支付,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失業了,還能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嗎?《辦法》提出,失業前參加生育保險并連續繳費的女職工,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發生的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參加生育保險1年以上不滿3年的女職工,與用人單位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在24個月未就業期間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參加生育保險3年以上的女職工,與用人單位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未就業,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單位給女職工,每月至少發50元衛生費
在更年期,女性有時候會出現情緒不穩定等情況。對此,《辦法》提出,女職工經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確診為重度更年期綜合征不能適應原崗位工作的,可以適當減輕其勞動量,或者經雙方協商調整到其他合適的崗位。
同時,用人單位應當每年為女職工安排一次婦科檢查,重點安排乳腺、宮頸等專項檢查,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檢查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用人單位應當為在職女職工每人每月發放不低于50元的衛生費。所需費用,企業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機關事業單位按現行財政負擔政策列入預算。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女職工可依法起訴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女職工可以依法投訴、舉報、申訴,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目前,《辦法》正處于征求意見期間,您有好的建議或者意見,可以在5月24日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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